医院自动门安装完成后,不能只凭“能开、能关”办理交接。现场应按每一樘门的编号,分别记录通行动作、安全保护、控制输入、联动信号、断电状态、恢复供电和未完成整改项。普通功能联调只能说明被测试的动作在当时条件下是否符合项目约定,不能替代气密、洁净、防辐射、防火等专项检测。
先确定验收对象:不要把所有“医用门”放进一张表
“医用门”是使用场景描述,不是足够精确的工程分类。普通医院自动平移门、气密自动门、防辐射门和防火门承担的任务不同,适用的资料、测试方法和签字责任也不同。本文只讨论医院自动门的通行、安全保护、控制接口和应急状态,不对气密性、房间洁净度、辐射防护或耐火性能下结论。
| 对象 | 本页可以记录 | 需要另行核对 |
|---|---|---|
| 普通医院自动平移门 | 开启触发、通行过程、安全保护、工作模式、门禁接口、断电与恢复 | 具体速度、保持时间、开启净宽等以项目文件和设备资料为准 |
| 气密自动门 | 仍可按本页记录自动门功能 | 密封界面、房间压差和气密检测按专项方案办理 |
| 防辐射门 | 仍可记录驱动和控制动作 | 防护材料、搭接关系和防护检测由对应专业资料与检测确认 |
| 防火门或消防相关门体 | 只记录项目已明确的控制输入和实际动作 | 产品身份、耐火性能和消防验收不能由普通自动门功能测试替代 |
到场前把依据摊开,再决定测什么
验收人员应先找齐设计文件、合同技术要求、经确认的控制逻辑、对应型号说明书、接线资料和已完成的调试记录。不同文件出现冲突时,不应由现场人员凭习惯选一个数值;应先确认以哪份文件为准,并把确认人和日期写进记录。
每一樘门至少建立这些基本信息:项目名称、楼层或区域、门编号、门型、门机或控制器型号、主要控制方式、调试日期、验收日期、参加人员。照片要能对应门编号和问题位置,不能把一组无编号现场图当成整批门的交付证明。
首轮:按真实通行对象检查动作
门诊、病房走廊和转运通道的使用对象可能包括行人、轮椅、病床、推车和移动设备。联调时应根据项目约定选择代表性通行情形,观察触发、开启、保持和关闭是否连贯,并记录测试条件;不要只站在门正前方挥手一次就写“运行正常”。
- 记录从不同规定方向接近时,门是否按设定方式响应;
- 记录病床、轮椅或推车通过时,开启空间和保持逻辑是否满足现场约定;
- 观察连续通行时是否出现误关、异常停顿、反复开关或碰撞风险;
- 观察门扇、导向和收口处是否出现刮擦、抖动或异常声响,并记录发生位置;
- 把“实际表现”写入记录,不用“顺滑、无声和没有故障”等宣传词代替测试结果。
第二轮:安全保护要写测试条件,不能只勾“有防夹”
触发装置与安全保护装置承担的任务不同。自动感应能把门打开,不等于关闭过程中的保护已经验证;安装了传感器,也不等于现场覆盖范围没有盲区。应按对应设备说明书和项目要求,记录使用的测试方法、测试位置、门体当时状态、实际响应和复验结果。
不要用身体、手臂、病床上的人员或其他不适合的物体直接试夹。测试介质、位置和操作步骤应采用产品说明或项目方案规定的方法,并由了解设备状态的人员组织。发现保护动作异常时,应停止继续交付,先隔离风险、完成整改,再按相同条件复验。
第三轮:控制与联动逐个输入,不做口头承诺
按钮、门禁、脚感应、手感应、护士站控制、消防相关信号或其他输入是否存在,要以实际配置和项目接口表为准。联调时一次只改变一个条件,确认信号来自哪里、门体执行什么动作、反馈送到哪里;多个信号同时出现时,按经确认的控制逻辑检查优先关系。
“可以接门禁”“支持消防联动”不是验收记录。记录中至少应写明接口名称、信号形式、提供单位、接线单位、调试单位、测试结果和最终确认人。尚未提供的外部信号应标为“待条件具备后复验”,不能预先勾成合格。
第四轮:断电、故障与恢复供电单独测试
“断电后可手动开启”和“断电后自动打开”是两种不同状态,不能混写成所有医院自动门的统一要求。应依据设计文件、疏散方案、设备说明和项目约定,记录断电后的门体状态、人工操作方法、恢复供电后的动作,以及是否需要重新设置或确认。
测试前应评估对现场通行和其他系统的影响,并由相关责任方配合。交接时,实际使用人员应知道应急操作位置、操作顺序和报修方式;只由安装人员演示一次、却没有留下说明和签收记录,后期很难追溯。
可直接使用的逐樘门功能联调记录表
下面表格故意不预填“通过”。同一批门即使型号相同,也应按门编号记录实际结果;发现问题后,原记录、整改说明和复验记录应形成连续链条。
| 检查项目 | 依据或约定 | 测试条件 | 实际结果 | 结论 | 问题、责任人与复验日期 |
|---|---|---|---|---|---|
| 开启触发 | 设计文件/设备说明 | 方向、距离、通行对象 | 现场填写 | 通过/不通过/待复验 | 现场填写 |
| 通行与保持 | 使用场景要求 | 行人、轮椅、病床或推车 | 现场填写 | 通过/不通过/待复验 | 现场填写 |
| 关闭过程与安全保护 | 产品说明/项目要求 | 测试方法、位置和门体状态 | 现场填写 | 通过/不通过/待复验 | 现场填写 |
| 按钮或门禁输入 | 接口表/控制逻辑 | 信号来源和工作模式 | 现场填写 | 通过/不通过/待复验 | 现场填写 |
| 项目约定的其他联动 | 设计文件/联动逻辑 | 输入、输出和优先关系 | 现场填写 | 通过/不通过/待复验 | 现场填写 |
| 断电与恢复供电 | 应急方案/设备说明 | 断电状态、人工操作、恢复动作 | 现场填写 | 通过/不通过/待复验 | 现场填写 |
接口点表:动作、复位和责任要写在同一行
| 接口或信号 | 来源与方向 | 触发或有效状态 | 门体约定动作 | 保持与复位条件 | 提供/接线/调试责任 | 首测、复验与证据编号 |
|---|---|---|---|---|---|---|
| 自动感应与安全保护装置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 按钮、脚感应或其他触发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 门禁或护士站控制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 项目约定的消防相关信号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 供电、备用电源或恢复逻辑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现场填写 |
交接资料与复验:问题没闭环,就不是完整记录
交接资料通常包括对应型号说明书、控制或接线资料、门编号与配置表、调试记录、功能联调记录、应急操作说明、清洁维护注意事项、报修联系人,以及未完成整改清单。维护周期和质保起算点应以合同及交付文件为准,不在网页中替具体项目作统一承诺。
问题关闭至少要能回答四件事:发现了什么、由谁整改、何时完成、按什么条件复验。复验时尽量重复原测试条件;只写“已处理”却没有结果、日期和确认人,不能形成可追溯的交付链。
标准怎样引用,结论才不会写大
GB/T 34616—2017《人行自动门通用技术要求》可用于理解人行自动门的一般技术范围,但具体项目仍需结合设计文件、合同、设备说明和经确认的控制逻辑。标准名称不能替代逐樘门现场记录,也不能由普通功能测试推导出洁净、气密、防辐射或防火结论。
如果项目还涉及气密门的墙体、门框和密封界面,可另看气密门安装界面与记录要点;如果仍处于询价前期资料整理阶段,应返回医用自动门项目需求清单。三个页面分别对应采购前、安装交界和交付前,不互相代替。
从首页图片进入:四个问题分别怎么核对
医院自动门联调要覆盖正常通行、安全动作、门禁输入和断电恢复。四类测试应保留各自条件和结果,不能只写一句“运行正常”。
通行动作怎么联调 安全功能怎么联调 门禁接口怎么联调 断电状态怎么交接
通行动作怎么联调

直接回答:不同方向和速度的通行均需复测。
安全功能怎么联调

直接回答:存在检测、反向和停机动作逐项记录。
门禁接口怎么联调

直接回答:授权、保持、复位和异常状态分别验证。
断电状态怎么交接

直接回答:明确手动开启、恢复动作和责任边界。
现场记录提示
联调记录要能回答“谁在什么条件下做了什么测试,门如何动作”。缺少测试条件的“正常”结论,后续很难复验。
同一决策链还要核对什么
常见问题
医院自动门能正常开关,是否就算验收完成?
不能。还应按项目实际配置检查通行过程、安全保护、控制输入、联动信号、断电与恢复状态,并完成资料交接和问题闭环。
病床通行应该怎样做现场记录?
记录门编号、测试日期、通行对象、接近方向、门的工作模式、实际开启与保持表现,以及是否出现误关、停顿或碰撞风险。不能只写“病床可通过”。
“有防夹功能”为什么不能直接勾选合格?
因为装有保护装置不等于现场覆盖和响应已经验证。应按说明书或项目方案记录测试方法、位置、门体状态、实际动作和复验结果,且不得用人员身体直接试夹。
门禁和其他联动由谁负责测试?
由项目接口表明确提供、接线、调试和确认责任。外部条件尚未提供时,应标记待复验,不能由自动门安装方单方面预判整套联动合格。
断电后医院自动门是否都必须自动打开?
不是统一结论。断电后的状态和人工操作方式应由设计文件、疏散方案、设备说明及项目约定共同确定,并单独测试和交接。
发现问题整改后,还需要重新测试吗?
需要。复验应尽量重复原测试条件,并记录整改内容、责任人、完成日期、复验结果和确认人,使问题从发现到关闭可以追溯。
资料来源与服务边界
本文提供的是医院自动门功能联调与记录方法,不是具体项目的验收证明。河南联同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可依据门编号、现场配置、设计文件和接口清单协助整理调试记录;最终结论应由项目约定的责任方依据实际测试、合同文件和适用标准确认。




















